公司方提出辭退,只賠償4000元
2025-12-02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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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次數(shù):171次職業(yè)是口腔醫(yī)生。11月中旬門店經(jīng)理開會說齒科部門于2025年12月底正式關閉,由3張牙椅變更為1張牙椅,供正畸主任復診留寶安門診客戶。第一次人事協(xié)商未果,第二、第三次均由門店經(jīng)理口頭協(xié)商;再三要求下,公司提供2個方案,方案一:保留原崗,每周出差東莞門診1次(東莞門診已長時間無口腔科,未開展口腔診療;具體補償未說)。方案二:賠償金4000元,于12月底交接工作。 現(xiàn)人事未有進一步溝通,按門店經(jīng)理說法,公司不會再進行協(xié)商溝通。 請問工作調動是合理的嗎?需不需要向公司正式企微文字或郵箱正式詢問公司相應安排和解決方案?
你好!從你提供的情況來看,有可能到本月底會出現(xiàn)門店“人去樓空”的情況,因此,提前做一些維權行動是有必要的。可以發(fā)函或者發(fā)電子郵件向公司詢問處置方案,留好證據(jù)。同時,也應當提前收集或者保全其他相關證據(jù),還要密切關注公司的動向。至于你問工作調動是不是合理,這不太好判斷,因為只是涉及到“每周出差東莞門診1次”,而并不是把你調到東莞門診。當然,通常門店關閉,對勞動者另行安排,一般都遵循協(xié)商的原則。如勞動者不同意,用人單位是無權單方?jīng)Q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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